2017六月20
“真正有价值的是产品本身,以及该产品为顾客提供的利益。”但是,与品牌名相比,产品就没有那么重要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对于一个品牌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名字。
在短期内,一个品牌需要一个赖以生存的独特的概念或产品,但是在长期内,这种独特的概念或产品就会渐渐地消失,取而代之的就是你的品牌名称和你竞争对手的品牌名称上的区别。
01
一个品牌需要两个名字 就像邮局给你送信一样,每封邮件都根据信上的名字被放入格子中。
消费者心智中有两种格子,一种格子是放产品品类,一种格子放品牌名。品类名和品牌名锁定在一起时,这两样东西就产生了关联。奔驰和称为“豪华轿车”的品类锁定在一起;沃尔沃和称为“安全轿车”的品类锁定在一起;脉动和称为“运动饮料”的品类锁定在一起…
一个品牌需要两个名字,一个是品类名,一个是品牌名。而且品类名比品牌名更重要。
因为消费者的购买顺序是这样的,先考虑品类,再考虑品牌。消费者首先会想:“我渴了,我要啤酒”;其次才会想:“我该要哪个牌子的啤酒?”
在为新品类取名时,首先,要记住品类是通用名,它代表一个行业或产品类别;其次,品类名要体现一个概念或行业;在取名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准确描述新品类的好处,而是尽可能用简单的方式表达出新品类所代表的行业。
来看看红牛。该产品是含有微量二氧化碳和高浓度咖啡因的混合物,给它取的品类名叫“能量饮料”,它不仅简洁,而且这个名字能让人马上想到一种与其他饮料的不同的新饮料类别。为品牌取名,最重要的是符合创始人的五行以及强调品牌给消费者带来的感觉和差异性。
02
商标命名原则是什么?
给商标命名,除了要符合商标命名的法定要求外,还应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
商标的名称首先要明白简洁;用词要通俗易懂,不要用艰深冷僻、古奥晦涩的词;用字要力求笔画简单,易于书写印刷,不要用笔画繁杂,难于辨认或已被淘汰了的古字、废字;读音要响亮顺口有音乐美感,要避免诘屈聱牙,平仄不分;此外名称的文字也不能过长。
2.把握特征,突出重点
商标名称很简短,只能显示商品某一方面的特点,这就要把握特征突出重点。这种突出,或侧重于展示身份,如“贵州茅台酒”;或侧重于展示技术,如“古汉养生精”;或侧重于展示用料,如“两面针牙膏”;或侧重于展示价值,如“钻石电扇”;或侧重于展示效用,如“白丽牌香皂”;或勾画形象,如“小白兔牙膏”;或抒写情趣,如“喜盈门毛巾被”;或显示气派,如“公主牌钢琴”;等等。
3.名实一体,避免自相矛盾
名称要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种特征,这种特征应该与商品有一定联系,而不应出现商品的名与实不相称或有损商品形象的现象。如“黑豹牌农用车”,“黑豹”显示了车子的强劲有力,“菊花”电扇的“菊花”给人以清凉感,名实结合是合理的。
4.要考虑消费对象的心理
商品有一定的消费对象,命名要考虑消费对象心理才能赢得市场。例如,儿童产品要考虑儿童心理:所以有小天使童鞋、大白兔奶糖、娃哈哈果奶。老年保健品要考虑老人的心理:所以有百年乐中成药、老来福口服液、如意牌拐杖。化妆品的消费对象主要是青年女性,所以商标名称时髦洋派:奥琪、雅倩、海飞斯、丽花丝宝、金芭蕾。高档消费品则针对购买者要慎重选择的特点,用商标名称来显示商品的名贵、精良、耐用、先进,所以有斯特劳斯牌钢琴、熊猫牌电视机、航天牌电冰箱、蓝宝石牌手表等等。
5.名称要有美感,有寓意
所谓有美感是指名称形象鲜明,能使人产生美好联想。如:郁金香牌壁纸、企鹅牌羊毛衫、莲花牌味精。
有寓意是指名称能包含较多的信息。如“中意”既表明产品引进了意大利技术又告诉人们该产品可令人满意。“老来福”既有中文意思老来得福,又与英文LONGLIFE(长寿)谐音。
根据中国文化易经五行
全球视野对于商标的命名有“五好之说”
第一要“好听”,商标名称一听起来感觉就很舒服、不会产生内心抵触;
第二是“好读”,商标名称朗朗上口、字正腔圆、有抑扬顿挫的语言美感;
第三是“好记”,简洁明快、易于传播,最好与产品或服务有一定关联;
第四是“好意”,赋予功利性很强的商业品牌以良性感知、美好印象;
第五是“好看”,商标名称要易于视觉表达、可以让设计更加醒目,更加有冲击力……
商标名称之听觉体验、作为商业品牌的第一笔无形资产的建立,至关重要!
来源:全球视野品牌命名
2017六月20
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
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正式登记,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
而在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有时则出于一些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误导。
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不负责任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诉企业:“TM”就是注册中商标的意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标注“TM”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了,只不过不可以标注是注册商标罢了。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但商标审查过程比较长,需要1年左右,这种说法有利于促使企业下定注册商标的决心。
于是,有不少企业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殊不知,这样使用有侵权的风险,已经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但面临赔偿,而且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的损失。
“TM”是英文Trademark 的缩写。中国商标法律中根本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
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其实道理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但是不代表商标已经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了吗?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
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也可以使用,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
我建议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一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企业大规模的宣传、推广最好是在正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以防止自己投钱,却为他人做了嫁衣。
来源:名尚网
2017六月13
市场交易行为中
一旦遇到两个相同商标
很容易涉及到商标侵权
然而除了侵权外还有一种存在
就是商标共存
即两个类似侵权的商标可以共同存在
那么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
是如何认定以及怎么区分呢
随小编来看看吧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
商标共存分类 一、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
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间,也指与共存之外的竞争者之间)。
二、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三、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
法定的共存
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存在的相抵触商标共存现象。
特定的共存
这主要是指相抵触的商标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现行法禁止共存有违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触商标不再对商品来源起主要识别功能或已经附着在其他主要起标示作用的标识之上或消费者不在乎商标的有无,同时也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搜索成本,这时,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标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没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
约定的共存
基于协议产生的相抵触商标共存。
商标侵权、商标共存判定方式
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普通民众的误认,那么该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
3、显著性标准。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团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时存在时,如果一方出于恶意,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标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法院会将其认定为侵权,从而禁止其使用。此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共同使用就不能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之中。
此外,在某些国家,当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因近似而发生冲突与纠纷时,法律通常会保护注册商标而对未注册商标加以否定,甚至禁止使用,此种情形也不应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中。
也有例外。在承认商标先用权的国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可以对抗注册商标,此时的未注册商标可得到法律有限的保护。
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在认定方面
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在具体情况认定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所以还需不断在实务中探索
来源:社标网
2017六月12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对商标注册的种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选择注册种类类别、数量,创业者需要考虑企业与产品的发展变化,这样避免注册经常对商标进行变化,保证商标的有效性。我国采用尼斯商品分类,商标的种类有45种,指向特定的产品与服务。商标的种类对于商标而言是一个基本单位。那么,商标注册时类别的数量、特定类别应该怎么选呢?
一、一个商标注册类别的数量
我国采取“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根据最新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建议,注册人从需要的角度选择相应类别。
二、一个商标注册多类的注意事项
◇.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在部分类别被驳回的,注册证记载被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中对于一标多类的商标,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
三、企业选择商标种类的注意事项
◇.进行综合查询,检索大的行业类别和其他近似产品注册商标种类。
◇.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
◇.除去核心类别要注册外,也要重视重要和关联类别的注册。
来源:盛凡网知识产权
2017六月12
中国古语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对现代企业而言,这个“名”就是企业的品牌,而商标就是这品牌的集中体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企业即使有征服世界的宏大愿望,也要从注册一枚商标开始,只有先给自己正名,才能开启无往而不利的征程。
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商标不注册,不仅会让自己的企业遭受经济名誉等损害,很可能会侵犯他人商标的专用权,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知识经济时代,不注册商标的创业,完全就是耍(在)流(裸)氓(奔)。
这里列出几条不注册商标的后果,一看您就明白了。
商标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商品经营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用,这样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商标经过注册后,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同品类产品的宣传。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商标的注册,遭人抢注的风险就会增大。一旦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商标的最先使用者将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前些年,社交软件陌陌与滴滴出行的商标争议,就是典型的代表事件。
侵犯他人的权利可以指两方面,一方面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经成功注册的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另一方面,一旦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原企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推广,便会构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侵权行为。
商标不注册,就会有大量的低成本、低品质产品浑水摸鱼,用以谋求市场利益。长此以往,消费者购买到低质产品就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误解,不仅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对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负面冲击,还使得原企业的品牌形象极度受损,导致企业的信誉与声誉下降。
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在拥有了商标的专用权以后,商标才能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并且其价值也会随着产品与服务经营质量的上升而不断升值,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一个苦心经营的成功商标就是消费者认购的标志,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一颗无形的摇钱树,无论商标被抢注还是被低质产品的涌入而冲击,企业挽救的措施要么将“自己的”商标从新买回来,要么放弃苦心经营的商标使用权,白白为他人做嫁衣裳。但无论结果怎样,对企业造成的归根结底是一去不返的经济损失。
创业未动,商标先行!世界正在惩罚不注册商标的人!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
2017五月31
最近有人问,商标注不注册前后有什么区别?我一下子就呆住了。这就和车子不上牌照有什么区别?孩子上不上户口有什么区别?办不办房产证结婚证准生证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得很,区别大得很,区别大得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具体细节再往下看。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除商标注册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得随意“染指”该商标,这样能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
《商标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其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未经注册的商标,并没有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多了,一方面会令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另一个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是,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标,最好将其注册。如果有人先于该商标的使用者注册了该商标,则该使用者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要付出巨额的赔偿。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上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
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收益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令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收益。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其使用者专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更不可能通过许可使用的途径直接获利。
理论上永久拥有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所以,理论上讲,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限期拥有该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随时可能被告侵权,随时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PS:《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而言,体现了两个特点:
1、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种。
2、两种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专有使用权,而对有一定影响未注册商标仅赋予其优先注册权。《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者,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017五月25
有很多商标权人认为,成功注册商标后就没啥事了,其实不然,商标往往在注册成功之后出现问题的也不在少数,尤其对于那些喜欢造的商标权人,商标在其手中的死亡率还将大大提升,为何这么说,大家可以看看这些“商标花样作死”行为即知。
1、改变注册信息不变更 死亡率80%
随着规模的扩大与发展,一些企业会出现变更地址或公司名称的情况,但是,对于已经注册了商标的企业来说,一旦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等已作注册的事项发生改变,则必须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相应的注册事项。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不按规定随意变更注册信息并屡教不改的,将有可能面临商标“被死亡”的危险!
一些企业认为,改变了注册地址、注册人信息也没什么关系,偷偷使用就可以了。但是,这样做可能会令企业陷入更大的危机中。
一方面,商标局在注册商标被提“撤三”“异议”或面临其他变动时,往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注册地址下发书面信息通知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的变更令企业无法及时收到相关信息,从而错过挽救时机,最终导致企业商标被“死亡”,阻碍企业商标的正常使用。
另一方面,机制转换、体制改革、资产重组等问题往往会引起企业名称的改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信息,如果不申请变更,使用新名称的企业将无法合法拥有商标专用权,这就意味着在面临商标侵权、纠纷时,企业将无法主张权利,只能任由他人“傍名牌”,将企业辛苦开拓的市场瓜分。
2、连续三年不使用 死亡率90%
有句话这么讲:站着茅坑不拉屎,话糙理不糙。有些人注册商标就是用来占坑的,当然,也有一些商标因为公司结构调整等问题,注册成功后整整3个年头都没投入使用。然后突然有一天,你的商标就被撤销了!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成功后,你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你觉得冤枉,也是可以申诉的。这就需要你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3、到期不续展 死亡率100%
酸奶过期了你敢喝么?剩饭放久了你敢吃么?同样的道理,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不享受法律的保护了哦!
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十年的商标有效期满之后,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展手续,那么商标局将有权注销该商标,也就是说,注册商标不续展只有死路一条。
4、恶意抢注的 死亡率50%
注册商标的时候你要是傍了大牌,恶意抢注等,只要是违反了规定,统统都没有好结果!
《商标法》中明确了对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无限期追究相关责任,随时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就是辣么任性,因为神圣的规定不可侵犯!
5、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死亡率80%
企业商标知名度高本是件求之不得的事,但是,商标过火,却有可能引火烧身。
商标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应具有识别性与显著性,但是,如果企业在商标名声大噪后不注重商标管理与保护,导致商标被过于频繁地用于描述某一类产品,那么,该商标就会失去显著性,沦为某类产品的通用名称。如“优盘”“拉链”“热水瓶”等等,都是由商标弱化为通用名称的典型。近几年出现的“微博”“双十一”等商标也都有弱化为通用名称的危险。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不止如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也就是说,一旦注册商标被“死亡”,那么,一年之内是不可能被救赎满血复活的。想要亡羊补牢的企业,就此死心吧!
因此,在此不得不提醒各位,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企业及个人若不能按照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商标,就有可能陷入商标失效的危机中,使商标无法正常使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与运转,造成企业整体效益的下降。一枚商标来之不易,建议拥有商标的企业和个人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做好商标的日常管理、运用与保护工作,no zuo no die,不要自乱阵脚,落入商标被“死亡”的危机,以免对企业的前程和未来造成不利影响。
2017五月24
经常有人对商标和营业执照混淆,搞不清两者之间得区别,在此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商标受《商标法》调整,企业字号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调整,两者保护是并行的。因此,服务商标取得注册后,之前其他企业已经使用在相同行业的与服务商标相同的企业字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同时,服务商标取得注册后,与之相同的文字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后企业同样可以使用。
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是两种不同的权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所以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尽管名称中的字号与他人的商标相同也不会构成商标侵权。因为,对于企业名称登记行为来说,登记行为并非是《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使用行为,故此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是,如果他人的 商标是驰名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字号的不规范使用,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这种情况下的使用将涉嫌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有明确规定:为有效执行《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
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取得,应当遵循《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四、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五、前条所指混淆主要包括:
(一) 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二)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
六、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
七、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商标与企业名称产生混淆,损害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 商标已注册和企业名称已登记;
(三) 自商标注册之日或者企业名称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请求(含已提出请求但尚未处理的),但恶意注册或者恶意登记的不受此限。
八、商标注册人或者企业名称所有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并附送其权益被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九、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部门承办;对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承办部门会同商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交由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企业注册局备案。
对要求保护企业名称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承办;对应当撤销注册商标的,由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会同企业注册局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违反商标管理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产生混淆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建议,原则上还是把企业名称与商标一并注册,如果目前确实困难,那缓一下也没关系(如果你现在才起步,又有谁会去仿你的牌呢)。不过以如今中国商标每年70%-80%的疯狂增长速度,好的商标越来越难注册下来,特别是针对2个字、3个字的简短易记的商标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如果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先把商标注册下来。而且,商标也是存在自身价值的,有可能你的商标会像“芈月”“非诚勿扰”一样价值不菲哟!
2017五月23
很多企业都是,刚起步时,没想着注册商标,随便起一个好听的、霸气的、好看的标志就用了。随着业务越做越好,知名度越来越大,一些平台的门槛,一些竞争对手的模仿,企业才想起来要注册商标来维权,这时候发现,商标真的不是想注册就注册了。
自己想的寓意美好又能展现产品特征的好名字,或者已经用了很久有一定知名度的标志,却和别人撞衫,不放弃有风险,放弃又不甘,怎么办!?
想要解决这个难题,不妨来了解一下商标审查的规则:
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主要是从商标标识的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那如何从这三方面入手,让自己的商标尽量搏一把呢!
一如果含义不同 不妨大胆试一试
如果三个字或四个字中两个字相同,但意义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况不妨试一试。比如:“幸运数”和“幸运树”,因前者是数字,后者指的是植物,故而均可以注册。但是如果没有实际意义,就不能够注册成功了,比如:“惠特曼”和“蕙特蔓”,就是近似商标,后注册的那个就会被驳回了。这样的案例相信对那些纠结的申请者们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吧!
二加字减字可以尝试
用加字或减字保住自己的一部分商标,也是不少申请者保险起见的做法。但是减字和加字的部分也很有讲究,通常第一个字是商标的命脉所在,也是商标近似的关键,如:“孩子”与“笨小孩”,“太阳”与“蓝太阳”,就不会被公众误认为属于近似商标。
三字体、颜色、设计的改变都是白费力气
《商标审查规则》里,关于文字商标近似的审查的第一条就是: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不管商标图案使用了多么强的障眼法,商评委依然还是会从音、形、义三个方面判断该商标是否构成了近似。因此,改变字体、颜色、设计的排列顺序,均不能注册成功。
来源:知产大百科
2017五月23
现在创业者越来越开始重视商标,但依旧有一批不重视商标或者说对商标保护认识还不够。
当下国内市场,说难听点,您不办理注册商标寻求法律保护,还敢花钱花力去推广吗?您现在辛辛苦苦把自己品牌打出名堂来,突然发现居然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或者被竞争对手恶意抢注。
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注册Ipad商标,生产一种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后因经营不善破产。八年后,Ipad进入中国,商标侵权纠纷接踵而来。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败诉。
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Ipad商标纠纷。知名度极高的苹果公司,在中国因为没有先注册Ipad商标,被迫以6000万美元购买4个字母。
还有很多很多在商标上吃过亏的巨头数不胜数,所以商标要及时注册。
我们都知道商标会对企业成长有极大的帮助,下面6点让你了解商标到底有多重要。
1.有效的沟通工具
对于品牌经营来说,商标可传递与创办人、公司、产品与服务相关,且为无形及具备情感的讯息给消费者。不论你是来自中国、西班牙或俄罗斯等,都能轻易辨识该品牌。
2.消费者更容易找到你
竞争的市场是相当拥挤的,许多竞争对手的存在,让消费者无从找到你。这时候,商标 / 品牌便是一个绝佳的工具。
消费者透过商标的辨识,能清楚他们目前欲消费的对象是谁。若您的品牌具有一定价值,消费者必然不会再做其他的选择。
3.可以入驻天猫、京东等平台
电子商务将来可能是很多企业开展业务绕不开的,当下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都需要具备商标才能入驻。而且商标在电商平台传播效果会更快更广。
4.商标是有价的资产
当你的事业名望越来越大,你的品牌价值也越来越高。商标是一种智能财产,和有形财产一样,它也可以被买卖、授权、转让,或者作为担保权益(Security interest)藉以融资。
5.让企业能有效的运用社交媒体
商标让企业能有效的运用社交媒体当消费者有购买需求,并欲透过搜索引擎(如 百度)或社交平台(如 微博、微信)进行查询时,毫无疑问的,商标 / 品牌将是首要印象。
6.商标的期限可延展
只要您继续使用它并有进行延展,你的注册商标将不会到期。品牌价值将会无限延期!
来源:华鑫峰企业服务平台